2026上半年内蒙古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编辑:成公教育编辑部 来源: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上半年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公告发布,明确复审时间、地点与所需各类证明材料,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成公教育整理材料核对清单与复审注意事项,助力考生一次性完成审核,顺利进入下一考核环节。更多关于内蒙古事业单位的内容考生可进入内蒙古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栏目查看。

  按照《包头市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1.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所报岗位未被取消开考的人员。

  2.东河区委党校专业技术岗、包头市东河区农牧林草事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笔试入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6月17日(周三)09:00—12:00,13:30—17:00,6月18日(周四)0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三楼1号会议室。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名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属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留存)。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出示证件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要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引才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程序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进入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名单。

  注:市人社局门口停车位有限,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在周边停放好车辆(可停放于沙河西街与剧院路交叉口南30米路东停车场)。

  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0472—6169072、6169073

  监督举报电话: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2—6169995

   

  附件: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